封住“吃人井盖” 最高检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网北京市12月28号来电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5件涉窨井盖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具体指导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进一步维护保养人民群众“脚掌下的安全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局长元明就有关难题回应新闻记者提出问题。
本次公布的5件典型案例分别是河北省董某明毁坏交通安全设施案,陕西省高某民毁坏交通安全设施案,河南省李某生以危险方法伤害信息安全案,湖北省邓某、镇某辉过错以危险方法伤害信息安全案,山西省王某斌被盗案。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带头作用 促进《指导意见》贯彻执行
元明详细介绍,为依法惩治偷盗、毁坏窨井盖等刑事犯罪,2020年3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公安部协同制订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就窨井盖管理方法难题向住房和城乡住建部传出了“四号检察建议”。
据调查,《指导意见》下发后,截止10月底,全国各地共18个省区申请办理了涉窨井盖有关刑事案,共拘捕涉窨井盖有关刑事案26件29人,提起诉讼25件33人,进行立案监督1件,涉及到罪行包含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过错以危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掩盖、瞒报违法犯罪个人所得、违法犯罪个人所得盈利罪这些。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性、推动和指导意义,促进《指导意见》全方位精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全国各地申报的近30件涉窨井盖刑事案中汇编了河北省董某明毁坏交通安全设施案等5件典型案例,供全国各地审理案件参照。另外给予公布公布,给广大群众予警告。
严治惩处涉窨井盖违法犯罪 监管正确引导加强案子核查
元明强调,本次公布的5件涉窨井盖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展现三个突显特性。一是突显严治惩处涉窨井盖违法犯罪,维护保养信息安全。此次公布的5起实例中有4起是伤害信息安全类犯罪案。偷盗人工流产、车流量聚集场地的窨井盖,其侵害的法益实质上是信息安全,针对该类刑事犯罪不可以简易地以盗窃罪来评定。这批实例非常好地最能体现《指导意见》维护信息安全,严治惩治涉窨井盖伤害信息安全类违法犯罪的目地。
二是突显监管正确引导,加强案子核查监督。5起实例中有4起案子,在审理案件时,检察机关开展了细腻地核查,依规提前介入,正确引导侦察,提升立案监督,依规可用认罪认罚从轻规章制度,干了很多的工作中。
三是突显拓宽司法部门审理案件实际效果,促进窨井盖难题环境整治。这批实例对申请办理涉窨井盖有关刑事案有非常好的效仿使用价值,公布后对社会发展大家具备警告实际意义。检察机关申请办理这种案例的另外,会与相关部门进行窨井盖安全风险走访调查清查,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了窨井盖难题的环境整治。
加强沟通产生严厉打击协力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地位
元明表明,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关键搞好三项工作中。一是提升沟通协调,产生严厉打击协力。《指导意见》涉及到的罪行较多,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部门执法机关及其纪检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创建常态联系体制,健全涉窨井盖有关案子综合执法与邢事司法部门的对接体制。检察机关內部各邢事检查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合作,产生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刑事案的工作中协力。
二是要增加审理案件幅度,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地位。检察机关要用心检查《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状况,进一步增加审理案件幅度。
三是要和“四号检察建议”相互融洽推动。根据贯彻执行《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涉窨井盖一般违法犯罪和职务犯罪,产生合理威慑,为推动“四号检察建议”合理落地式,提高检察建议刚度,出示强有力确保。(朱紫阳县 见习生申璐)
原题目: 封死“吃人肉下水井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5件涉窨井盖违法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