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4岁幼女遭邻居性侵 被告人获死刑 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4岁幼女遭隔壁邻居性侵犯 被告人获死缓】今年12月2日早上,哈尔滨市初级人民法院依规不公布开庭审判了被告人刘某一个奸淫幼女案。哈尔滨市初级人民法院校长黄金白银墙出任法官主持人开庭审理,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到庭适用公诉。
哈尔滨市初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查清,今年8月29日晚,刘某一个将四岁小女孩周某某某从周某某某大门口骗光,劫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镇路汇智修真悦施工工地西边绘彩宣传策划施工围挡下排污沟内,不管不顾周某某某的抵抗,选用暴力手段性侵并奸污周某某某,致周某某某人体三处重伤二级,在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经仲裁庭评定、审理联合会探讨,法院复庭开展了公布判决。哈尔滨市初级人民法院觉得,刘某一个应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个人行为组成强奸罪。公诉行政机关控告的客观事实和罪行创立。刘某一个曾因犯杀人罪、强奸罪2次被判处刑罚,出狱后死不悔改,应用尤其残酷方式奸污年仅四岁的幼女,导致受害人三处受伤的尤其严重危害,比较严重危害遇害幼女身体健康,主观性恶变极深、人身安全危险因素巨大、罪刑极为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极端。依规以强奸罪被判刘某一个死缓,夺走政治权利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