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愤怒不接受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6日讯 今天早上,大连市十三岁持刀男孩儿的父母在《大连日报》上公布对被害的10岁女孩家属致歉,致歉信中二人对遇害女孩儿的家属表明悔恨,合称可能依照裁定开展赔付。据统计,在2020年8月10日,大连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被判持刀男孩儿蔡某某某爸爸妈妈赔付被害女孩儿亲属128余万元,并公布道歉。
蔡某某某爸爸妈妈公布在《大连日报》上的致歉信。
今日下午,被害小女孩妈妈根据自身的本人新闻媒体账户@大连市受害人淇淇母亲 公布答复,答复中称,从业发至蔡某某某父母公布致歉早已以往380来天,“沒有一句致歉和赔付一分钱,使我们见到这一家人尤其沒有人的本性”,并表明“见到致歉信我更恼怒,这类致歉我不会接纳”。
遇害女孩儿妈妈根据自身本人新闻媒体账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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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大连市警情通报称,“沙河口产生一起有意杀人案件,受害人某某某(女,10岁)遇害不幸身亡,当天23时左右,警察在实地调查时发觉蔡某某某(男,十三岁)具备重特大作案嫌疑,归案后蔡某某某如实供述其残害某某某的客观事实”,因蔡某某某未做到法律规定刑事处罚年纪,警察依规未予追责刑事处罚,对其开展三年收容教养。
今年5月23日早上,此案是民事诉讼在大连大连沙河口区开庭审理,因涉及到未成年隐私保护,本案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公布折期判决。当日被告蔡某某某亲属无一人到庭。历经2个多钟头的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公布折期判决。今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大连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207法院复庭判决,对此案作出是民事诉讼裁定,被判蔡某某某、庄某某某于本裁定起效生效日十日本质辽宁省省部级互联网媒体上向上诉人小淇妈妈及亲人公布道歉(致歉內容须经人民法院审批),除此之外刑事附带民事一部分,被判蔡某某某、庄某某某于本裁定起效生效日十日内赔付上诉人累计1286024元。
雷电电视记者 吴汉阳 报导
原题目:阔别一年大连市十三岁持刀男孩儿爸爸妈妈公布致歉 受害人妈妈:恼怒不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