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陕西男子活埋79岁母亲 获刑12年
今年11月2日早上,陕西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公布开庭审判被告人马某宽因涉嫌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检察院分派检察员垂柳到庭适用公诉,并依规执行法律监督岗位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过主要表现优良。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复庭判决:被告人马某宽犯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复庭未表明是不是明确提出上告。本地人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发展社会各界共31人听庭了开庭审理。
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要求,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有期徒刑或是十年之上有期徒刑;剧情比较轻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要求,早已下手推行违法犯罪,因为犯罪嫌疑人信念之外的缘故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针对未遂犯,能够对比既遂犯从宽或是缓解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针对未遂犯,综合性考虑到刑事犯罪的推行水平、导致危害的尺寸、违法犯罪未得逞的缘故等状况,能够对比既遂犯降低基准刑的50%下列。
原题目:判了!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