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球”赔偿滴滴70万 皆因恶意攀附商标
据知识产权北京市微信公众号,滴滴打球公司未经审批同意,在挪动应用软件中普遍应用了带有“滴滴” “DiDi”文本的“滴滴打球大管家”,还出示高尔夫球、博击、卡丁车和别的运动场地订购、教练课程订购和课堂教学订购、体育培训、体育比赛和别的服务项目。
“滴滴打球”赔付滴滴七十万 皆因故意攀援商标logo
二零一六年3月26日,该公司还将企业名称由“北京市颢宸易融信息内容服务咨询比较有限公司”变动为“北京市滴滴打球大管家智能科技比较有限公司”。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输旅客;运输游客;路况信息;的士运送”等服务项目上第14229621号“滴滴”商标注册的前后左右专利权人。两公司认为滴滴打球公司的涉案个人行为侵害了“滴滴”著名商标合法权利,故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要求诉请被告终止侵权行为、停用包括“滴滴”的企业名称,并规定赔付三百万元。
前不久,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移诉了本案,诉请被告滴滴打球公司终止涉案侵犯商标权个人行为、停用包括“滴滴”字眼的企业名称,并诉请赔付财产损失和有效支出总共七十万元。
法院觉得,“滴滴”商标logo在被诉个人行为产生时已做到著名水平,组成已申请注册著名商标。滴滴打球公司的个人行为,非常容易使有关群众错认所述服务项目系“滴滴”商标logo任何人出示或两者之间存有批准应用、关联公司等特殊联络,归属于“欺诈群众,导致著名商标申请注册人的权益很有可能遭受危害”的情况,侵害了上诉人的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外,滴滴打球公司在明知道涉案“滴滴”商标logo名气的状况下,将企业名称变动为“北京市滴滴打球大管家智能科技比较有限公司”,并开展商业服务应用,其攀援“滴滴”品牌形象的主观性故意显著,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标准和认可的商业伦理, 组成知识产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