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人员可越级报告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9月25日电(新闻记者邰思聪)9月25日中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第二十四次大会决议根据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章中要求,北京市创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规章制度,医疗服务工作人员发觉产生或很有可能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件线索的,向本企业和疾病预防组织报告,紧急情况时能够 跨级报告。
规章确立,北京市创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规章制度,健全报告系统软件,不断完善网络直报体制。一切企业和本人有权利向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隐患,可根据12345群众服务电话、单位电話、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监控等方式报告。
除此之外,规章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确保报告方式通畅,创建审理与调研解决体制,依规维护保养报告人的本人信息、生命安全等合法权利。对经核查的报告人,给与奖赏,对非故意的虚假报告未予追责。
北京市卫生健康联合会一级巡视员、发言人高小俊表明,下一步,北京市将制订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明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防治操纵的岗位职责,进行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的检测剖析预警信息,搞好健康教育知识、传染性疾病和精神实质疾病的预防操纵有关工作中。
原题目:北京市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服务工作人员可跨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