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古文化遗址被盗掘案4名涉案人被判刑
新华通讯社沈阳市6月21日电(新闻记者范春生)辽宁凌源辽代古文化遗址被盗掘案拥有結果。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前不久评定以胡占山为先的4名犯罪团伙人员配备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审理处胡占山刑期11个月,被判另三人刑期10个月至判缓不一的酷刑,对各被告均并罚款。
今年11月8日,葫芦岛市地域的四位群众胡占山、阎永建、赵林、林雷开车赶到凌源市地区,提前准备找寻千年古墓发掘古铜钱。隔日晚,四人赶到一处农田,胡占山用金属探测仪检测,在听见金属探测仪传出声响后,阎永建、赵林用铁锨挖地,林雷在旁边等候。当挖出一米多深时,被本地群众发觉并警报。二天后,胡占山、阎永建、赵林被公安部门抓捕,林雷于今年1月15日积极自首。
经黑龙江省历史博物馆评定,被盗掘地址为受我国维护的辽代古文化遗址,具备关键的历史时间、造型艺术、科学研究使用价值。盗掘主题活动对该遗址的初始面貌导致毁坏,有关历史时间信息内容遗失。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胡占山、阎永建、赵林、林雷违背我国珍贵文物安全法的要求,相互盗掘我国维护的具备历史时间、造型艺术和科学研究使用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均已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因此,被判胡占山刑期11个月,并罚款一千元;被判阎永建、赵林刑期各10个月,并各罚款一千元;被判林雷刑期8个月,判缓一年,并罚款一千元。
原题目:辽代古文化遗址被盗掘案4名涉案人员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