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押金 征求意见稿全文曝光规定了什么
据人社部网站信息,国家人社部17日公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征询建议。建议稿提及,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理应对出示的网络招聘服务收费推行实价,发布其服务新项目、服务內容、收费方法、收费规范、收费目标等內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可向劳动者扣除保证金,不可以诈骗、暴力行为、威逼或是别的不正当性方式,谋取不正当性权益。
网络招聘服务,就是指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根据互联网技术等信息互联网,以网络招聘服务服务平台、服务平台内运营、自己建网站或是别的互联网服务方法,为用人公司招收工作人员和劳动者应聘求职出示服务的职业中介主题活动。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就是指从业网络招聘服务主题活动的营业性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建议稿还提及,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搜集、应用其客户的本人信息,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关本人信息维护的要求。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理应不断完善客户信息维护规章制度,不可违反规定泄漏、伪造、损坏其搜集的劳动者住户身份证号、年纪、性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和用人公司经营状况等信息。
建议稿规定,网络招聘服务服务平台理应纪录、储存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招骋信息、服务信息,并保证 信息的一致性、安全性、易用性。招骋信息、服务信息储存時间自服务进行生效日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