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丨VR内容开发者:谁动了我的版权?
编者按:临近新春佳节,推送这样一篇并非正能量的报道,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但,有些不好听的话该说还是得说。
相较于措辞激烈,观点鲜明的“奇葩说”系列,这样一篇“没有观点”的报道着实过于平铺直叙。但我们只是想把近期发生在行业内的一件“小事”用最客观的方式呈现出来,让未来VR行业发展的道路上,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仅此而已。
注:文中所涉及的事件、观点,均来实际走访,并留存录音、聊天截图等证据。为保证客观事实,在事件阐述部分,基本尊重当事人原话,不作任何删改。限于篇幅,文中仅围绕“侵权”部分进行必要的说明,提前申明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揣测报道断章取义。
2018年1月底,一条关于“VR内容侵权”的律师函截图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内流传。这条朋友圈最初来自于上海魏唐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唐影视)的CEO邵晴,随后圈内不少从业者进行了转发。邵晴在朋友圈内这样写道——
“在这里,呼吁VR市场,维护版权,保护内容开发者权益。在没有资本助力的情况下,VR原创优质内容本来就很艰难,请尊重我们。”
这条朋友圈发的很突然,就像魏唐影视仿佛突然闯入VR行业视野一般——实际上,大多数人知道这家公司,是在去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之前。2017年7月,世界四大电影节之一的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公布了主竞选单元名单,四部华人VR作品入围VR竞赛单元,其中就包括由魏唐影视制作完成的《窗》。
《窗》宣传海报
作为一家持续关注VR/AR行业的垂直媒体,“威尼斯电影节入围VR作品”、“国产VR内容开发者”、“侵权”等关键词才刚刚映入眼帘,就在界线菌脑海里组合成了这样的一条信息——有料可挖。
所以在事情发生后,界线菌第一时间采访到了魏唐影视CEO邵晴,并根据他提供的线索,相继走访了其他利益相关方。在经过反复交流、求证之后,整个事件的真相初步现出端倪。
丨事件回顾:谁动了我的版权?
魏唐影视是一个仅有三个人的小团队——除邵晴外,一位负责商务合作,一位负责剧本写作,邵晴本人包揽了百分之七八十的工作。《窗》是魏唐影视在VR行业交出的第一部作品,探讨了关于关爱弱势群体的故事。这部作品完成时间为2017年4月,直到今天,邵晴都对这个时间点印象深刻——
“在威尼斯电影节截稿那一天,卡着点最终完成了投稿。”
凭借着《窗》成功入选威尼斯电影节主竞选单元,让魏唐影视在VR行业声名鹊起。但彼时的邵晴绝对没想到,后来也是因为作品,让自己要多面对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侵权事件——发布这条朋友圈时,距离邵晴初为人父仅仅过去几天时间。
整个事件的回顾或许还要从去年开始说起。
前往威尼斯之前的一次线下活动中,邵晴结识了文艺复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艺复兴)的Puttin。Puttin介绍自己说,文艺复兴是一家从事内容发行的公司,不光自己推出了一本VR相关的书,同时还在海内外都有相关内容合作,此外还拿下了艾米影院5年的合作。
根根据双方的描述,两人在最初认识时,关于《窗》代理发行等相关问题相谈甚欢,但是从威尼斯电影节回来之后的几次对接,却“慢慢发生了变化”。最终,双方签订了影视作品发行许可使用协议,授权文艺复兴使用《窗》(威尼斯版)的北京地区艾米影院的线下发行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是一次正常的合作,但邵晴却在后来发现了不太对劲的地方——
“授权3个月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发短信过来,说在今日美术馆内,大家正在排队看我的作品。”
邵晴提供的相关证据
邵晴曾找到Puttin就侵权一事进行交涉,希望对方可以公开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5万元,而Puttin却只回复“希望通过5000块钱私了”。显然这并不是邵晴想要的结果,从律师函中所显示的信息来看——
“在未经委托人授权许可的情形下,擅自在北京今日美术馆举办的‘流明矩阵-国际新媒体艺术展’展览中,赫然收费发行放映委托人的影片。此举不仅逾越了发行许可协议项下授权的发行范围,更是在许可期限已过期,亦未获得新的许可的情形下,擅自发行放映标的影片,该严重的侵权行为已对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随后界线菌与Puttin进行了沟通,Puttin承认在“流明展”内文艺复兴确实在事实上造成了侵权,但另有原因——
“流明展公开的海报上并没有这部片子,我们没有预料到展区的火爆程度。我们播放的设备来自赞助商,设备都在青岛来不及马上调用。所以就从艾米影院中拿了几台设备,结果技术支持没有及时的删除设备中的片子。大概用了几天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星期。”
至于“5000块钱私了”的问题,Puttin也做出了不一样的解释——
“我们和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方式是播放一次一块钱,这个展VR单元一天不会超过1000人,我们放宽所有的时间,最多没有超过5000。我们该承担的会承担,但我们也会让对方公开道歉。”
界线菌注意到了一条流明矩阵主办方发布在朋友圈的声明——
“我们与文艺复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展览之前已经签过保密及防止侵权协议,关于听到有消息称,VR单元部分影片存在未经允许在展览内播放,我们感到非常震惊,我们严重谴责任何侵权行为,积极调查事情真相,并保留对于损害我方声誉的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
从公开信息了解到,作为利益相关方的Jaunt也发布了一条相关微博——
“作为《窗》在中国地区的独家发行方 ,Jaunt中国将与魏唐影视一起为内容创作者维权,积极倡导VR原创内容版权保护,助力中国VR影视内容行业健康发展。”
界线菌从流明矩阵主办方处了解到,流明展内VR单元并没有单独收费,而流明展的展册上也没有出现《窗》的名字。
“这次我们也有失察的部分。 但是跟文艺复兴合作完全没有经济往来,而且我们前期合同也明确它们不会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截止至发稿日,Puttin尚未对侵权事件进行公开道歉,文艺复兴与魏唐影视也尚未达成和解。
我们将会继续关注此次侵权事件的后续发展。
丨各方观点:律师和业界如何看待?
对于这起发生在业内的版权纠纷事件,界线菌专门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表示,在此件事情上,乙方(文艺复兴)的确侵犯了甲方(魏唐影视)的著作权。赔偿则是通过三种方法计算:
1、实际损失,通过相应方法证明甲方实际损失的利益;
2、违法所得,乙方通过展示作品,在授权范围之外获得的实际利益;
3、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0到50万范围内进行赔偿。
此外,律师表示,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关于流明矩阵主办方,因为在乙方和他们签署的协议里,承诺了所有知识产权是合法的,所以展示场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另一名律师则告诉界线菌,开发者在以后的授权中应在合同中明确被授权者的违约责任,以违约责任主张权利能更好的维护己方利益。但与此同时,这位律师也表示,目前国内关于著作权维护的难点主要有:1.举证困难;2.赔偿额度小,不能弥补开发者所遭受的损失。
国内VR开发者社区VRCORE的创始人刘品杉建议VR内容开发者,对于新接触的合作方,在不确认对方商业实力的情况下,应与业内相关合作方确认情况,提高警戒心和严谨度,降低合作的风险。
刘品杉表示,版权的维权成本一向很高,希望初步建立一个曝光机制,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可反应给VR/AR媒体联盟内的任意一家,联盟内的媒体可进行统一的曝光,保护其他合作方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受害。尽管维权之路漫漫,但如果遭遇侵权后,还是要积极维权,止损的同时注意保留证据,用于以后进一步维权。
丨后记:抛开侵权事件,聊聊版权问题
开始这个话题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下近年来发生在行业内引起热议的几件事:
·2016年6月份,BMW(宝马)以侵权为由将三维建模公司TurboSquid告上了法庭,争执的焦点在于虚拟宝马模型的商用是否构成了侵权;
·2016年11月,《红色警戒2》VR版因官方侵犯版权被叫停;
·2017年11月2日,国家版权局公布数起盗版侵权案件。「橙子VR」APP上提供《蚁人》《速度与激情7》等共6部影视作品的点播服务,被权利人美国电影协会举报。基于侵权事实,橙子VR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MeWooVR」APP涉嫌非法传播影视作品,运营方幻维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被处以3.8万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版权,版权!
平心而论,版权问题一直存在。只不过在行业发展的早期,众生埋头野蛮生长的阶段,版权问题成了我们知道却刻意闭口不谈的灰色状态,无人监管。随着VR行业的不断积累和沉淀,秩序和规则逐渐建立,版权问题浮出水面至少代表了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
需求催生的市场,或许成了不少人铤而走险最主要的原因:反正应该不会被发现,反正大家都这么做。从相关法律制度上而言,制定相关VR版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跟不上VR行业发展的步伐,则是侵权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归根结底一句话:保护VR内容版权这件事,谁来做?怎么做?遗憾的是,在界线菌这里还找不到答案。
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界线菌走访了不少的内容开发团队。尽管大多数都充满激情,但是限于行业发展现状,市场并没能给到正向的反馈。对于大多数内容团队而言,“生存”仍然是眼前最无奈,同时也最现实的问题。
在这个尚未完全成形的行业中沉浮争渡,“生存”本就不易,但要面对的,又岂止“活下去”这么简单。
站在媒体的角度,这次的“版权纠纷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绝非不可挽回。但一定还有更多更加恶劣的“事件”在行业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是将要发生。
弱肉强食的市场准则一直都在,但那些抱着捞一笔就走心态的“玩家”已该落幕。在考虑行业的明天应该朝向哪里的同时,莫让踏实做事的人寒了心,也是我们应该关注和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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